回應一位「匿名」朋友
幾天前在網誌發表了一篇:戴耀廷反駁「無真普選才是災難」的文章,很難得有位匿名朋友(請以後留個名字好稱呼)給老雨一個回應。其文如下﹕
我早前引錄一九四四年二月二日中共官方的《新華日報》社論,指當時中共是擁護真普選的。社論說:「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工黨何秀蘭日前應邀見李飛,就送了這一天的《新華日報》影印本給李飛。消息在內地網民間瘋傳,有網民說何秀蘭把李飛的臉打腫了,令李飛要看看地下有沒有洞可鑽。有人說,若把這份《新華日報》社論滿街發放,不知道中共怎辦。理論上這是他們的黨報,發放是在擴大黨的理論影響力,但恐怕免不了要被控尋釁滋事。這就是我所說,內地百姓沒有黨的批准,即使自發組織個歌頌共產黨委員會,真心實意擦黨的鞋,還是會被治罪的。
面對何秀蘭的「尋釁滋事」,朝廷大概會用依據《基本法》辦事作回應。惜乎李飛一早已表示: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經濟發達的社會,所以在選委會中,工商界應該得到特殊照顧。這就違反了《新華日報》社論所說的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通」、「平等」。美國、加拿大何嘗不是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他們的選舉都不特殊照顧工商界。
左營堅稱世上沒有「國際標準」的選舉規則。泛民以後就放棄「國際標準」的要求,改為要求《新華日報》社論標準吧。
蘇賡哲 評論員
人家盛意拳拳,老雨惶恐待慢,雖然準備未足,先在網誌上做一個簡覆,安定人家一番美意。
匿名先生,希望你是轉載蘇賡哲先生的評論!你並非其本人吧....很多謝你給老雨這個題目,老雨要找點資料來理論這篇「文章」,不過,容許老雨先說說看後的感受,蘇賡哲先生應該是位政治評論學者,上篇文章竟寫得如此淺薄,而何秀蘭更是「政治無知」到拿着這份所謂「資料」,企圖揶揄李飛先生,真滑稽!另外蘇賡哲先生政治觸角何其狹窄,作出一個可笑的「美國、加拿大何嘗不是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他們的選舉都不特殊照顧工商界」結論,他對外國政治選舉,看來他真的不懂。給老雨呢個「政治白癡」花幾天時間準備好再答你!
用了好幾天時間去找「一九四四年二月二日中共官方的《新華日報》社論」,相隔整整七十年了,不管在報刋和電子網絡也找不到這篇社論全文,最終只找到回應給老雨的文章,是蘇賡哲先生是參照「爭鳴雜誌第441期」林伯鈞發表的「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文章而成。其文如下:
你以為中共不明白這些數據和道理?中共奪取政權之前,要求執政的國民党進行普選時就十分強調不能搞篩選。一九四四年二月二日中共《新華日報》發表社論──《論選舉權》,就擲地有聲地指出,選舉必須是「真正的普選」:「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文章強調選舉不能有什麼先決條件:「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當做投票工具罷了。」今天中共坐莊執政,他當年所反對的東西就成了今天可以恣意妄為地強加給港人普選的「準則」和「前提」!
社民連行政委員黃浩銘在香港電台左右紅藍綠,(上載在youtube)同樣地引用上面的文章說了幾句,真奇怪!只是說了幾句只得幾秒鐘便沒有下文....
求知和求証使老雨很不甘心,很想找出這篇社論全文,終於在黃花崗雜誌苐二十六期找到另一個片斷;
1944年2月2日的《新華日報》―《論選舉權》
選舉權是民主國家的人民所必須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碼的政治權利。民主國家,主權在民;人民是主人翁,官吏是公僕,代議士(筆者注:應該是現代稱之議員吧)是人民的代表,好像是監督和管理僕役的管家。如果人民沒有選舉權,不能選舉官吏和代議士,則這個國家決不是民主國家,決不是民治國家了。固然,在過去,甚至現在,有些民主國家的選舉制度,並不是普選制,而是限制選舉制。但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世界潮流所趨,很明顯地,是不可阻遏地走向普選制了。特別在我們中國,中山先生老早就已主張普選制。在理論上,一切人民都將享有同等的選舉權,應該是沒有疑問的。
真是「天下文章一大抄」,這篇對目前香港政改紛爭這具評議性的社論竟然是斷斷續續,比較完整只有黃花崗雜誌刋登的十多行字。林伯鈞先生「引用」的「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文章強調選舉不能有什麼先決條件:「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當做投票工具罷了。」看起來不像七十年前的語法,想七十年前沒有近代的「官方、選民、投票工具」這些詞彙!再說新華日報當年是在江蘇發表這篇「社論」而當時的共產黨以北方人為多,但引用的語句中,多帶南方廣東語法,如「事先、限定、當做」,如果是中原地域應該是用「事前、限制、用作」這些慣常語法....姑勿論如何,反正是找不到全文正本,大家都靠這些片文片段去發揮自己的思考,所謂各取所需,拿到多少倪端無限放大去証實自己觀點(老雨也是,也無妨!是客觀討論嘛....)。老雨言下之意是比較認同黃花崗雜誌刊出的應該是有連貫性的原文,(單是「代議士」一詞經已道出時間性)老雨很相信林伯鈞先生引用的是經過他本人讀「社論」後經過思考消化而寫出來的「個人精萃」。
跟着蘇賡哲先生又按林伯鈞先生的「精萃」,再加墨發揮,就成了上面匿名朋友轉過來給老雨的一個試題。未知「政治無知」的何秀蘭議員是拿了林先生的還是蘇先生的版本交給李飛先生呢?真無知!(「工黨何秀蘭日前應邀見李飛,就送了這一天的《新華日報》影印本給李飛」,幾天來老雨找盡網絡都找不到這份1944年2月2日《新華日報》社論真本,可以給老雨一份嗎?)
既然沒法找到全文,訛以傳訛,分辨不出真偽,很難說出「社論」真義,唯有「假如這是真的」來說說這篇陳年「社論」的時代背景;1944年正是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與共產黨這對寃家,經過兩次國共合作、分裂,但在抗日的前提上起碼是一致的,在國共合作時期,國民黨接受有共產黨背景的人加入,而共產黨亦曾接受,軍隊改編為國民黨軍隊,八路軍和在長江以南打游擊的改編為新四軍。這並不代表共產黨員加入國民黨是變節,八路軍和新四軍接受改編就是投敵,而是形勢的需要,共產黨一向就是擅用形勢。在上面黃花崗雜誌刊登較「完整」的社論是說人民擁有選舉權,但沒有說明選舉方法,所以文章題目是《論選舉權》,題目的顯示是說人民的選舉權利,而當年(1944)共產黨經己拓展得能與國民政府抗衡,「社論」所說只不過是宣揚在共產黨領導下人民權利,也是形勢需要,吸引才雋加入,而並非爭取什麼議席,而從歴史資料顯示當年當地‧亦並沒有國共之間選舉之類事情發生,那又何來會有林伯鈞先生筆下的奇文呢?
最後用最簡單來答蘇賡哲先生說「美國、加拿大何嘗不是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他們的選舉都不特殊照顧工商界」這個問題,你可知道世界上的資本主義國家,執政的在野的政黨,接受工商界的政治獻金每年有多少?是以千萬計!袋了人家錢財做的還不是為工商界做事、提供特殊照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