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6日星期六

家常閒話



家常閒話

個電腦唔知做乜,無端端亂晒大坑,個滑鼠標可以當手寫板支筆寫字,上網Google Chrome又唔知為何多了十多個提示說,因為所用Chrome不足以開啓部份資料,要用較新版本,不過又冇任何指示如何更新..... 總知搞咗一個晚上,最終決定「鏟機」。需知道要鏟機,先要將所有檔存資料備份,否則,一「鏟」就一了百了,乜都冇晒。趁電腦還苟延殘喘,做得幾多得幾多,先將心中說話與各位說說家常閒話。



抵加多年,好少游泳,問題到海灘游水,海水來自北冰洋,温度頗冰冷﹔如果去泳池游泳,太多消毒劑喺水中,試過一次游完,眼前一片白濛濛,真得人驚,跟二十幾年就沒有下水之意。好嘞,最近大公子遷入嘅住所,有室內泳池、Jacuzzi等措施,老伴試過話幾好,極力推薦,老雨免為其難.... 好啦!應酬吓啦!



水怪史畢茲(Mark Spitz網上圖片

先說老雨游泳「歷史」; 水怪史畢茲(Mark Spitz一九六八年墨西哥城奥運摘七金前,老雨經己號稱「水怪」。老雨本來唔係咁識游泳,即使年幼經常出入有絕美海灘長洲及赤柱,多年都係腳到地爬爬爬狗仔式。直到一次跟一班警察哥哥(六個水警一個陸警)帶住做地獄式訓練,一日之間由石澳海灘開始,龜背灣、赤柱正灘、舂磡角,逐個海灘去捱浮台,從中前後左右俾「差人」挾住,話隻手要咁撥水,對腳要咁樣踢水,點樣手腳動作力點喺正中推行速度至會快,如何側面吸氣,手點樣入水減少阻力,手划兩下腳要踢多下..... 總知剩係飲水都不知有多少,最後戲肉是由南灣游水到淺水灣,一日之內「暢游」六個海灘,呢個地獄式訓練,培養咗小雨成為當年喺童輩中牙擦擦嘅「水怪」。




二十幾年沒有下水,咁最近落水又點呢?咭咭..... 先俾張小雨陳年泳照過你睇睇。


一九七八年 泰國布吉


當年高大威猛,手瓜起展,胸肌結實,六塊腹肌若隱若現。現時老態龍鍾,手有翼,胸肌鬆弛,六塊肌早已團結為腩肌,嗚呼!


最搞笑嘅係唔知點解,游極都唔多去,用盡當年地獄訓練所學,每一個動作細心推敲端詳都不得要領,眼見個徒弟仔(梗係老伴啦,仲有邊個吖?)游自由式仍然係咁暢順,不枉當然老雨盡心教導。落莫之餘,跳落Jacuzzi 泡熱水,才恍然大悟,原來是.....   泡熱水,用噴射出嚟嘅熱水沖擊身上穴位,有治療之効,老伴仲發明用之做腳底按摩,話對心肝脾肺腎都有好處喎。


泡完熱水即刻跳番落泳池「過冷河」,只見自己再唔係虎背熊腰,不過仍然水怪... 水中之怪模樣,身穿一條「孖烟通」泳褲,條褲寬鬆得在水中蕩來蕩去,論盡兼阻水,依家又冇當年小雨嘅身裁撐起有型泳裝。老了!老雨覺得自己經已不是當年嘅「浪裏白條」而現實的說是「水中白蚱」。




如果老雨老實你知...... 又驚又喜不過最好就唔好話:「關我乜事唧!」 經已計劃十月下旬和老伴回港一行,希望能逗留四星期,現在還在着意解決四星期嘅居住問題,瞓天橋底卦? 這些並不太重要,有人說﹕「凡事可以用錢解決嘅就不是問題。」 睇嚟要動用養老基金嘞。最重要回港想見到你、你和你.....



2014年7月17日星期四

閒話家常

閒話家常

最近多寫了幾篇時政文章,很難得你雖然沒有留言,但老雨知道你曾留下足跡。更難得是有在網上自「絕代雙嬌」一文發表時相識的「洪湟大俠」,洪兄確是位謙謙君子,他在老雨的時政文章中,回應為老雨添上了大量資料,填補老雨在另角度看法的不足。雖然老雨與洪兄在一些問題上取向和立場不同之處,看法有異,洪兄給老雨的寬宏包容,使老雨能在博客上與洪兄進行了一場理性的論証,大家拿出資料來証明和支持自己的觀點。想....如果社會上目前的政改爭議能理性點,問題是可以較容易得到共識..... 但可惜,每每這類的公間討論,不單是在電台、議會還是在個人的博客,都往往成為一場羞辱對方的質問,將自己先放在敵對的立場,可談的空間便更加狹窄了。

寫出了自己對香港目前時政看法,心中雖然鬱結,但自問是說出了部份海外華人的心聲。好了,有網友說,還是喜歡看老雨寫散文,這的確的是,並非老雨寫散文有過人之處,而是時政文章「賣不過幾個錢」,沒有這麼多人喜歡看.....

也知道有些網友很關心老雨這個百厭星近況如何?多謝了!百厭還有一個月零幾日...... 就進入人生另一個階段,攞個老人獎,六十五歲了。在這裏一到六十五歲,政府就會將你的醫療保險咭轉為金色,亦會按月自動轉賬給你老人津貼。如果你問百厭心情如何.... 四個字,「隨遇而安」。人生苦短,此刻有何所求,「曾經擁有」的; 只不過是過眼雲煙,名、利在一個老人說來經已毫不重要。幸好,「天長地久」的; 老伴仍健在.... 耳邊嗡嗡嗡,真是「有佢好煩,冇咗佢就好得閒」,說真話,相識共處四十多年,捨得嗎?


說了這麼多,給你們看看一些照片:








有否留意件戰衣,是老雨為單車隊設計的隊衣,目前有十個成員,稱之為OBCC Oh Boy Cycle Club)本來應該是Old Boy,那知成班老人家話Oh boy!(俚語:有嘆息的意思)好些,件戰衣白色,前後好似給人家潑了油漆,我等自嘲為「血染的風采」。








不用多說,這都是老雨生活的一部份,踩單車和打羽毛球。

下面兩張是大公子的房間和小姨的房間;大公子遷出後,小姨亦相繼遷出,她搬到近工作地點的素里市(Surrey),總之,人搬了就是剩下大量不需要的東西要清理,似垃圾堆填區嗎?








大公子的住所全部重修完畢,剛巧他遷入第二天,公司緊急要求大公子到亞百達省(Alberta)的一個油礦工作,目前他要飛兩邊,兩星期工作後,飛回來休息一星期,直到九月。除了更新地板和更換浴缸上瓷磚是兩老支付外,整個單位的顏色、傢俬都是大公子自己選擇,和他與他朋友仔落手落腳捱了幾個通宵完成。







這幢大厦共二十五層,雖然單位在八樓,向北一望無際,光線十足亦很開揚,東北角有兩幢相隔百多米的大厦,遮擋不大。




厨房的厨櫃用了近三十年,門板傾側了,凴老雨的一雙手,花上半天時間,將每隻重修好。還可以吧!




香港喜歡洗衫掠衫,這裏很注重外觀,如果有機會來温哥華,你可能看不見如萬國旗的情景。小小一個單位都配備洗衣及乾衣機。



這個水龍頭是一套三個,厨房、浴室洗手盆和浴缸,價錢不便宜,又是老雨連工包料。(啲後生邊識吖!)



上手業主留下的爐頭和洗碗碟機,頗新,用了兩年吧!







是可行進去的衣櫃 walk in closet



最近因為大公子出了埠,所以請了師傅來更換浴缸牆上的瓷磚,看起來不錯吧!







老雨送你一張自拍,祝各位身體健康,安和自在!



2014年7月6日星期日

香港時政上的一些常識


香港時政上的一些問題常識






這個多月,香港經歴了兩個「羣眾」運動,一是倡議「佔中」的一次不受中央和特區政府認受的所謂「全民公投」,另一是七一遊行。筆者不是在這裏論述佔中、七一遊行動機和影响,而是問問參與「公投」的市民大眾和参加七一遊行的「五十一萬」羣眾,或者大胆的問讀着筆者這篇殘文的讀者、網友..... 請問你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認識有多少。



事緣是在「公投」過程中,無線電視的新聞片斷,引發了筆者的一些思考。新聞中記者訪問一位上了年紀的老嫗,問為什麼來「公投」,老嫗說:「來反對基本法白皮書,它不適合香港,它是垃圾。」在七一遊行有青年學生聲嘶力竭「自己香港自己救、自己特首自己揀」的高喊,既然要揀自己的特首,年青學生、上街遊行的朋友,請問...除了真普聯等泛民提出的議案外,可有讀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上面是怎樣寫「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嗎?如果沒有看過,請問你在反對什麼呢?當然,可以根據共產黨一貫的「惡行」大家大可下個結論,但這樣是不是有不公平和欠缺公義呢?



筆者並不是挖苦各位,如果要花時間去研讀「與我無關」冗長沉悶、近乎法律條文的基本法,不如看看金庸先生的「射鵰英雄傳」。但如果要支持或反對,也得知道反對的是什麼支持的是什麼。香港同胞就是有這樣的衝勁和衝動,訛以傳訛就不理箇中原委,凴直覺判斷便坐言起行。好了,筆者是知識淺薄之輩,大家一起來個常識問答..... 很淺很淺的,試試....

你見過基本法這個文件冊子嗎?

你有!.... 那太好了!你有沒有打開看過基本法的內容?

有!....太棒了!你有沒有細讀過和深思過其內容呢?

沒有,.....那就糟了!這文件是寫出一個可能是「騙局」,要不為甚麽這多「學者」「政客」出來反對基本法內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因而搞佔中、遊行;你不是也曾站出來昂首闊步嗎?目的是什麼呢,最終還不是「自己香港自己救、自己特首自己揀」? 那麼是救什麼?揀什麽呢?


啊!...原來你不太着意的看過.....  也好!就讓筆者替你的腦海呼喚一些回憶:基本法有九章共一百六十條條文和三個附件,是涵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產生、結構和管治方法。其中詳列各項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治體制、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勞工和社會服務、對外事務、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和附有三個附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附則。


可有喚回多少回憶了嗎?有沒有看到最近中央要員提及的一句條文,第一章第二條是這樣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别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规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终審權。」可能有人會想是共產黨的「語言偽術」,不過這是的確白紙黑字的寫在基本法上。


中國有幾多個享有自治的行政區?....有五個,另外有兩個是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方針下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是否可解釋為全面自治呢?見人見智,筆者淺見認為是不可能,如果能深入點讀讀基本法,就可以很容易發覺倪端。在基本法序言末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最後的一句是國家對香港實施方針政策,那香港又何來全面自治呢?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與國內五個自治區内蒙古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维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壮族自治區)的分別是大家共知,香港上街遊行就像行街逛公司,有警察開路。強國表叔表嬸一家老少可以通街拉喼尿尿還未算强....香港女教師可以通街 X 警察叔叔個老母,不是高度自治嗎? 議員開會可以通議會走,去淋水掟蕉,話淋人地電油,無法無天。梁國雄議員說得好,「好平常唧,喺外國好平常喎!」不過如果在國內自治區,掟杯淋水話淋人家電油,呢位議員肯定「人間蒸發」。



最近的「東北發展」爭議,以乎是膠着,可有從基本法內看到解決方法?本子沒有詳列,但是有的,不過帶來後果沒有寫出來,但可以想像相當相當嚴重,是政府的最後着,也是個險着,如果想知道,花些時間用點思考去基本法的本子找找,不過筆者知道,沒有人會有興趣去找這個「不干我事」的答案。
說起「東北發展」,議員在議會「拉布」並非首次,你可知為何泛民議員要拉布呢?



拉布是冗長辯論(又稱冗長演說,香港稱為拉布,台灣則稱為阻撓議事,英語filibuster是一種議會程序;拉布策略可有不同方式,主要為居於劣勢的在野黨或一小撮甚至只有單獨一位議員,在無力否決特定法案、人事,或為了達到特定政治目的時,站在發言台上展開馬拉松式演說,以消耗戰的戰略,癱瘓議事、阻撓投票等,逼執政黨同意退讓的作法。 支持者的觀點;支持者認為,拉布有助少數派議員的立場得以彰顯,亦可以阻撓獲多數議席的黨派支持的「不得民心」的議案,可以逼使「多數服從少數」,例如改期再討論立法,或現階段取消提案。 反對者的觀點;反對拉布的人士認為,此行為耗費社會成本,妨礙施政,濫用民主制度,癱瘓政府。(轉錄自維基百科冗長辯論條)香港沒有所謂「執政黨」,只有畧分為兩派,是泛民主派和親建制派。目前泛民主派在立法會議員與建制派人數落差太大。(建制43人而泛民只有27人,見下列維基百科圖表)




政黨/聯盟
分區直選
功能界別
總議席
議員姓名
備註
親建制派
9
4
13
1
6
7
3
3
6
1
4
5
2
0
2
0
1
1
0
1
1
0
1
1
1
6
7
小計
17
26
43
泛民主派
4
2
6
5
1
6
3
1
4
2
0
2
0
2
2
1
0
1
1
0
1
1
0
1
0
1
1
0
1
1
0
1
1
小計
18
9
27
總計
35
35
70





本來泛民是民之所向,有條件成為立法議會的大多數,陳偉業和梁國雄等幾位泛民議員常常口中掛着是香港市民選出來的,是代表香港市民,有位網友說得好:「請某些議員專業一點,別說代表全港市民,只可以說是代表他的選民.... 」的確,泛民經己非往日風采,議會暴力,大聲夾惡,强詞奪理,濫用民主,會議中觀賞下流黄網,偷偷在議員辦工室抽烟留下火種連累水浸政府總部、街道上妄顧法紀,教唆別人挑戰司法制度。 七一遊行電視台拍得新聞片有關開路車故意慢駛,並訪問了當時司機為何慢駛,司機態度囂張說是「按上面指示做(誰的指示,定非警察),俾人拉?為民主預咗啦」,民主真的是大過法治? 無線也攝錄了警察電單車專為開路車「開路」而前路無阻暢通,警察電單車警員向開路車司機交涉為何慢駛。怎料今日幾個泛民議員去警署投案說警方拘捕五人是政治打壓,簡直是惡人先告狀,指鹿為馬,顛倒是非。李卓人、何秀蘭議員同一眾自我投案議員大可到無線一行,看看那段新聞報導。香港市民開始感到厭惡這種行為,2012年的超級區議會舉,299103,泛民落敗,如夢方覺,相互傾軌指責,泛民陣型開始崩潰。(下列圖表節錄自維基百科2012年超級區議會投票結果)


超級區議會議席之爭

基於政改方案通過,2012年立法會選舉新增五席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各大政團均派出重量級人馬準備區選




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
政治聯繫
得票
%
% +/
候選
當選
+/
282,119
23.89
-1.84
182
136
+17
36,646
3.10
+2.73
20
11
+7
35,221
2.98
+0.27
20
15
-3
23,408
1.98
-2.41
24
9
+3
15,568
1.32
-
12
4
+3
1,859
0.16
+0.04
2
1
0
2,404
0.20
-
3
1
+1
2,187
0.19
-
2
2
+1
親建制獨立人士
253,428
21.46
-
171
120
-5
親建制派總計
652,840
55.29
+1.64
436
299
+24
205,716
17.42
+2.04
132
47
-3
47,603
4.03
-0.26
41
7
-5
45,453
3.85
-0.75
26
15
-2
25,437
2.15
-
10
8
0
14,364
1.22
+0.11
6
5
+2
4,044
0.34
+0.14
3
0
0
3,837
0.32
-
4
0
0
個人及獨立
23,007
1.95
-2.33
14
6
-1
泛民區選聯盟總計
369,461
31.29
-3.60
236
88
-9
23,465
1.99
-
62
1
-1
21,833
1.85
-0.66
28
0
-4
3,025
0.26
-
4
0
0
1,718
0.15
-
2
0
0
獨立民主派及其他
45,015
3.81
-
37
14
-4
泛民主派總計
464,512
39.34
+0.18
369
103
-18
獨立及其他
63,457
5.37
-1.83
110
10
+2
總計(投票率 41.49%
1,180,809
100.0
-
915
412
+7

建制候選436299人當選,泛民候選369103人當選

民主黨622「公投」後公開以後再不參與「真普聯」工作,泛民陣形團結又受重挫。


在立法會上,如果要表決,議事規則是小數服從多數,如果泛民與建制在議事對決,肯定輸得一敗塗地,可惜泛民不總結自己在超級區議會失敗經驗,還是要擺出一個議會爛仔格局,拉布想贏得人家掌聲,能嗎?能!是一掌的耳光!



上星期的立法會,特首出席答問大會,泛民議員在特首進塲時舉牌和尾隨梁振英質問,是否不禮貌,在這不說,說的是泛民議員提一條簡單問題,類似622「公投」一樣,林鄭月娥答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答了,唯獨是梁特首沒答,這次泛民問的是「五十萬人遊行,你為何不反應」;梁振英連622「公投」兩次均不作答,何解?泛民議員可能忘記了基本法上面寫得清楚,也可能他們根本沒有看過基本法,或亦可能是政治無知。梁振英是由香港「小圈子選舉」選出後提交中央任命,在香港代表中央,林鄭、黎局長等問責官員是梁振英任命而由中央批准,是代表香港政府。泛民議員如果知道這個關係,而明知故問,是否直接質疑中央呢?但早前中央經己三番四次表態,梁振英理應無需作答,泛民議員嗌交最叻,想不到暗底裏自取其辱。



再問一個問題,黃毓民用杯掟特首,被撿控「普通襲擊」罪,如果罪成會怎樣被判。香港司法獨立仍在,絕對不會受到任何壓力和影响,要不是梁國雄被判服刑後出獄,一句慣用「政治打壓」的語句也沒說,這証明香港這根司法基石仍然是不偏不倚。問題是,如果黄毓民議員罪成,但只輕判如梁國雄議員入冊四星期的話,黃議員的後果會怎樣?先看看一段13年星島日報社評節錄:


正 視 家 長 憂 慮  防 佔 中 失 控 風 
  
星島日報社評(2013年6月30日)

從最近兩位立法會議員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緩刑兼罰款的案件,黃毓民被判處6周監禁,緩刑14個月,陳偉業被判5周,緩刑12月; 可以具體看到參與佔中者有可能面對的刑責。裁判法官杜浩成判案時指出: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否則法治精神無從說起,就算是對社會議題有強烈意見的人,犯法也要負上刑責。


看清楚了吧!黃毓民尚有前科在緩刑中,所謂「揹簿」,即使是次法官只判守行為,但仍是兩罪俱發,要入獄六星期。根據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三節立法機關第七十九條(六)在香港特别行政區内或區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 ...... 黃議員在年前因家事與一干泛民議員鬧惡,先脫離了社民連,說自己組黨,不單如此,黃議員在網上電台炒蝦拆蟹,粗言穢語辱駡其他議員,可說是滿身牙齒印,如果幸入獄而將仕途交建制、泛民兩派表決,真是要祝黃議員好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