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冕王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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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知道有一個行業被尊稱為「無冕王帝」嗎?對於新聞記者,我們常將它冠上「無冕王帝」的別號,稱他們是沒有帶皇冠的國王,雖然這種比喻似乎有點誇張,但卻也不失真實。
現在的新聞報導,也許是為了配合大眾口味,在選擇訊息上顯得更為辛辣,多數新聞頭條絕對不是誰誰誰撿破爛後,捐出一千萬為公益,而是誰誰誰被性侵犯,誰誰誰包了小三,大事喧染政府怎樣被架空……雖然罵聲四起,羶色腥危害社會;當然,筆者不同意「共八股」式報喜不報憂的新聞頭條,但事實上,這些嘩眾取寵的報導卻的確更容易吸引大眾的目光。
有人說媒體養壞大眾口味,我卻也覺得,沒有什麼事是一方之過,當銷量和收視率隨這些新聞起舞時,無冕王帝還能怎麼保持公正呢……
當然,這並不是說記者們都沒有責任,他們在報導上的偏離、冒用、虛構、誤導由來已久,久到人們都已經麻痺不想掙扎了…… 當無冕王帝不再公正,我們看著的新聞又該如何信服?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會擁有真正的新聞自由呢…
在世界各民主國家以講求新聞採訪自由的前提下,記者確實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一個好的記者他可能因著自己的客觀正確報導而影響一則事件,乃至整個國家社會,相對的,一個不公正且容易受到外在利誘影響的記者也可能因自己的偏袒報導而傷害到某些人或某件事,以至於造成無法彌補的地步,像這樣的例子在新聞上可說是屢見不鮮。只是令人遺憾的是,在新聞採訪自由這個大帽子的掩護下,所說的問題、評論是否公正呢。更可悲的是新聞媒體為了保護自己,不單打出新聞自由的免死金牌,還拿出「捍衛市民知情權」的上方寶劍。
說幾個典型的新聞故事,說說「新聞自由、市民知情權」和相對的「私隱、尊重」。
一九八六年左右,筆者還居於香港,有日在報章上看見一則「新聞」,說另一家報館辦事處外有大批好色之徒,圍觀該報貼在當日頭條的壁報板。事因是一對年青愛侶在龍蝦灣服毒殉情,男的死去,女的氣若游絲,救護員為少女個心壓施救,該報記者拍得照片放大後,置在報章頭條,少女胸部無遮無掩現在人前,圖片解說少女面貌涓好,還着墨形容身材.....。缺德的報館,由老板、總編、港聞主管及那位記者被同行指不道德,他們竟厚着面皮說是「新聞自由」,筆者認為這家混賬的報館還欠這最終香消玉殞的少女一個私隱權和尊嚴的尊重。
另一則新聞是年前,香港柴灣長命斜路,一輛巴士失控,將一輛的士欄腰撞上,推行十幾米的嚴重交通意外。兩名在的士外藉乘客死亡。消防處派出救援隊伍救仍被困的士司機,由於是死傷者皆血肉模糊,消防處架起蓬帳,以免嚇怕途人。同是上面故事的那一家報館,翌日在頭條報導說消防處故意阻擾新聞採訪,還說香港市民有知情權。如果在這車禍中的死傷者,是這家混賬報館的老板,總編,港聞主管和那位記者的親眷、父母兄姊,妻子兒女,他們還會認同香港市民有知情權嗎?香港市民真的需要知道人家怎樣肢離破碎、焦頭爛額、血肉模糊的所謂「知情權」嗎?況且,報館要「捍衛市民的知情權」,那麼.....誰人為這車禍的死難傷者「捍衛尊嚴和私隱權」呢?這太豈有此理吧!
再有一則新聞的「新聞」;一患智障女子自殺,幸好被其母親發現,乘的士到急症室急救,剛步出醫院被聞風而來的記者,嚇得智障女子手足無措,母親苦苦懇求記者莫拍照,但不果,智障女子掙脫了母親,跑到天橋一躍而下死了。母親痛哭,竟有揸機之人笑說﹕「誰知她低 B 唧?」死者已矣,可以藉她的死贃她人生中的一丁尊重嗎?
新聞自由不代表可胡亂報導
香港是個媒體相當自由發達的城市,但自由發達並不表示我們每一位新聞工作者的素質就很高,在某方面我們甚至都比不上一個落後的國家。香港各式媒體就如雨後春筍,有人將此形容是媒體大戰,以為自此可以擺脫少數媒體的壟斷,讓觀眾有更多選擇的空間,只可惜,似乎並沒有提高媒體的品質和素質,反而觀眾卻成了商場惡性競爭底下的犧牲品。只為了搶頭條、搶獨家,記者可以不經查證訪談,私自報導別人的隱私,進而以任何的方式把一個人,一個企業,甚至是個政府罵爛寫臭,像這樣的記者在新聞界仍不算少數。記者之所以受到人們尊重和享有一定的地位,原因並不是他們的職權有多麼嚇人,而是他們能夠應用專業,透過客觀公正的報導為社會主持公道,呈現事實的真相。可是相對的,若是身為新聞記者不知潔身自愛,利用自己的職權攻訐他人,圖謀私利,乃至造成別人的傷害,這種人雖然貴為媒體人,其惡行與持刀殺人的匪徒並無兩樣,我們要真心的奉勸那些為人不正,且自以為大的記者們,刀槍可以殺人,「筆」和「說出來的話」也一樣可以置人於死地,區別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我們常見到許多新聞工作者總是喜愛以批評、嘲諷或揭發別人隱私為樂,或者因個人對某人和某事的不滿就著作成書,像這樣以「資深媒體工作者」自居,內在又沒有媒體人風格的人,已明顯成為社會的一大亂源,身為媒體人應該自覺、自律及自愛,否則香港未來的媒體文化將不知何去何從!
英國著名傳播學家諾尼爾曾說:「一個受人尊崇的媒體人並不在於他的名氣有多大,才學有多棒,而是在於專業道德及對社會的關心在他身上落實了多少!」
引述一篇香港所謂「資深傳媒工作者」的報導,以下文章有違一個傳媒工作者的私德。
梁美儀﹕香港又紅又黑
08 - 19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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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前在一個跟前立法會議員的飯叙中,談到他那名正在外國攻讀大學孩子的近况,他說孩子很喜歡彼邦寧靜的生活環境,還未畢業,便已請教學校教授將來怎樣可拿張綠卡。這位前議員認為香港局勢動盪不安,讓孩子多一個選擇也不是壞事。持這種想法的父母,筆者遇過不少,當中包括早已把孩子送到外國讀書的政府首長級官員。
這些都曾身處建制內的人士,他們對香港的未來信心漸失,大家對這種心情是理解?是不屑?還是感同身受?
上周日特首地區座談會的會場內外,又紅又黑,加深了港人對前景的不安情緒。
會場內,特首梁振英的「道歉論」,指舉報前行會成員林奮強和張震遠者應道歉,義無反顧力撐被質疑政治執法的警方,甚至公開就「林慧思粗口事件」施壓,這些偏執、無視民情、唯我獨尊的言論,令人覺得,他已是一個活在自己世界的獨裁領導,進一步加深他的「紅」色彩。
會場外,多間傳媒指涉及毆打反梁示威者的包括黑道中人。黑勢力滲入政圈已久,但過去他們多在地區政治層面活動,鮮有高調行事。這股勢力近年卻有向上層政治爬升的趨勢。去年特首選舉期間,梁振英競選辦捲入江湖飯局,以至曾有報道指有黑道中人協助組織人馬出席撐梁集會。特首辦日前曾批評公民黨指特首與黑勢力有關的內容毫無根據,但當這些黑勢力一而再、再而三地高調介入挺梁的政治活動,特首必須嚴正處理,一是要公開與黑勢力劃清界線,二是要求警方嚴正執法,拘捕涉事分子,三要「淨化」政治盟友。(肯定了更標籤了)
梁特首的獨特治港風格,令他創了多個第一,如是第一位未上任已被要求下台的特首,第一位被指涉黑的特首,若他不及時回頭是岸,恐怕將來會拿多個第一:第一位未能完成首個任期的特首。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這位資深傳媒工作者,與一些無私德的傳媒人一樣,會用「多間傳媒指,有報道指」這類無根據和無確實訊息來源,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編作出來的指控會負上刑責。 她不但肯定了更標籤了梁振英,不單如此,也肯定和標籤了特區政府,身為資深傳媒工作者應該知道法律上的責任,即使是法庭上,未定罪被告還是清白的定義。
究竟傳媒有否需要「自我審查」,請参閱下列節錄:
「1月尾,一位有參與組織工會、又被駕駛學院解僱的馬姓教車師傅,絕食抗議完了,在深井練跑時被車撞斷了腿。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梁國雄說事有可疑,要求警方循交通意外以外的角度進行調查。1月30日早上,我坐在專線小巴上班,電台一女一男名嘴主持的時事評論節目談到事件,不單說不是單純的交通意外,更因為受害者是勞資糾紛的主角把事件的嚴重性提升,用上了「買兇」的字眼。這也不奇怪,最莫名其妙的是最後,這位一貫反梁振英的女主持人竟然在總結事件時加上了這樣一句說:「都唔知點解梁振英政府上台後就咁多呢啲嘢……」把一個她懷疑有「買兇」可能的交通意外也算到梁振英政府頭上,我當時忍不住向小巴上坐在我身旁的女士(剛巧是我的女兒同學的母親)說:「嘿,又入梁振英數!」(陳莊勤﹕佔領中環——反梁振英政府的誘人平台
2013年3月19日)
本來打算上載另一篇陳莊勤先生的「誰來監察傳媒」,此文經已太長了,只好留待下次分享。很感恩資訊發達,看了、抄襲了、轉錄了和拼湊了這一篇「文章」,藉此向各「被盜用」者致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