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

嗚呼孔孟








嗚呼孔孟

香港大學校委會否决了陳文敏擢升為副校長後,老雨在博客上看見若干博友全篇轉載了馮晞乾先生在2015年10月4日,刋於蘋果日報副刋的一篇名為《一句話為馮敬恩平反》的文章。見博友極力追捧推薦轉載,文中定必有特別見地,果然.....


在未說老雨愚見之前,先說兩個故事;

一是,年少時讀英中,教學老師說了一個莎士比亞的軼事;有一天莎翁寫詩,因為音韻不太協調,便將其中的一個英文字的「A」改了為「O」,事後有人質疑是否莎翁串錯了字,這話傳到莎翁耳朶裏,莎翁笑了笑,驕傲的說﹕「因為我是莎士比亞。」



一是,年壯時做建築,將三合土樣本交一家化驗所做壓力試驗,橋樑樓宇用的三合土四方磚樣本,都要經過這樣的監測,在一定的壓力下才破裂,數據達標才可使用。不知是混水泥時出錯還是偷工減料,數據遭到拒絕(rejected)。公司立即派出顧問工程師洋鬼子出馬,到化驗所找出原因,洋鬼子第一句問化驗所主任便是:「你是那家大學畢業?HKU?74年用的關於三合土壓力試驗的教科書和材料,都是我早期的編寫,你知道嗎?」那次的化驗結果便通過了。



這兩個故事容易明白,並非如馮晞乾先生在文中說的:要「好學深思的人都會明白這個道理。」一字咁淺... 「權威就是道理!」馮先生亦同意這點,寫:「在中國倫理道德的範疇,孔、孟不是權威那麼簡單,他們是聖人。」這當然比「權威就是道理」强!




老雨真不明白,現代社會與孔孟時代相隔二千數百年,二十多個世紀,基本的生活模式根本不同,因陳文敏事,强要把孔孟兩聖抬了出來例証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是「權變」,是聖人之道,道理說不通吧!需要知道,孔孟活着的時代沒有現代健全的法律,只有道和義,而道和義並非如現代法律這樣的中立,中立的其中一個定義是判對或錯,沒有不對不錯或半對半錯。老雨不學無術,未曾讀過論語史記,但如果馮晞乾先生引用解說是正確的話,孔子是義於衛國而背信蒲人,是嗎?如果說違反保密協是為正義,那麼法律和法治何存?所以馮晞乾先生說得對,如老雨這樣的「小人」,真的這樣想:不可能以今天的法律和法治去衡量孔孟兩聖,若用二千五百年前,孔子的思維,去為馮敬恩的無知背約作辯解,實在讓『萬世師表』四個字蒙羞。」 



香港人真的很奇怪,港大校委會作了否決的定案,大多數人都要找出校委會決策背後的故事,是否梁特首作黑手,魔爪伸入高等學府,干預學術自由大學自主、還是「亞爺」不 like .... 但始終沒有人問句:「陳文敏先生,撫心自問,閣下有否.... ?」這些陳文敏在昨日的新聞稿內,只有嗚謝這位院長那位教授,但隻字不提自己被否決的原因,他真的這樣的正直無辜嗎?校委會背後千真萬確有一個不可告人的故事,陳文敏先生背後亦同樣千真萬確有一個不可告人的故事,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既然這是雙方難於啓齒,是私隱.... 還要追究嗎?




馮睎乾《一句話為馮敬恩平反》
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擢升副校後,會
本科生代表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公開了校委成員荒誕的否決理由,立即招來牛鬼蛇神口誅筆伐。李國章罵他「大話精」;盧寵茂暗批他「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潮文作家屈穎妍「他的思維、他的誠信、他對協議制約的無知、和他對承諾的無視……讓『香港大學』四個字蒙羞」;連爛片大導王晶也衝上前線,在微博呼籲全港僱主永不僱用馮敬恩──噢,原來「全港僱主」都用微博,受教了。

上述校委抨擊馮敬恩不遺餘力,同一論點(「無誠信」)可以無限反芻,自己的否決理據偏又隻字不提,實在耐人尋味。王晶、屈穎妍之流則了無新意,只懂拾校委的餘唾,更是等而下之。面對這群大義凜然的正人君子,你其實只消一句話,就可以像令狐沖以「破箭式」在藥王廟同時刺瞎十五個蒙面惡徒般,一舉將他們技術性擊倒。哪一句?就是孟子的:「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意思是,大德行的人,不必拘泥於話一定要守信,行事一定要徹底,最重要是考慮是否合義。 

孟子這句話不是隨便的,為免不學無術之徒我「斷章取義」,就姑且解釋一下。在孟子之前,孔子早已:「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意思是,話硬要守信,行事硬要徹底的人,只是固執淺狹之徒。例如有一次孔子去衛國,路經蒲地,恰逢蒲人叛衛,禁止他前進。弟子公良孺就跟蒲人大打出手,蒲人怕了,就跟孔子:「如果你發誓不去衛國,我們就放你走。」孔子就同他們訂盟,蒲人也讓他從東門走了。 

然而孔子一險,就直奔衛國。當時子貢也有點疑惑地問:「盟可負耶?」孔子可不是浪得虛名的,一句話就秒殺了他:「要盟也,神不聽。」(《史記.孔子世家》)即是:被逼立的盟誓,神明才不在乎。這就是聖人「權變」之道──言、行合「義」,則「信、果」已在其中,反過來則不能成立。好學深思的人都會明白這個道理。 

如果當時有李國章王晶之輩,勢必狠批他為「大話精」,再呼籲各國君主永不錄用。那時的盧寵茂也會跳出來發聲明:「誠信是人格的基石,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不應被縱容,希望魯國孔丘能反醒(按:盧應該寫「省」)。」至於「歪理在胸筆在手、無恥無畏去批鬥」的屈穎妍,如果讀到以上故事,大概也會理直氣壯地批評:「孔子的思維、誠信、對盟約的無知,實在讓『萬世師表』四個字蒙羞。」 

在中國倫理道德的範疇,孔、孟不是權威那麼簡單,他們是聖人。因此我想溫馨提示港大校委廖長江一句:「基於以下兩個原因,您千萬不要用Google Scholar去檢驗孔、孟的學術成就:一,您不懂得用Google Scholar,無謂讓自己在短期出兩次醜;二,孔、孟儘管沒有Ph.D.,但他們在中華文化界的地位,是超然於Google Scholar一切學者的,而他們的聲望更是連習近平,甚至於毛澤東也不能企及的。」若要挑戰孟子那句「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我建議各方賢達在《聖經》、《可蘭經》、《大藏經》或至少是亞里士多德全集找反例,因為什麼李國章、屈穎妍、王晶──唔好意思,我份人比較直──實在遠遠未班。他們講道德,我會笑。 

有人聽了我上述一番話,當然還會心有不甘地駁斥:「什麼是『義』?你了算麼?」對此問題,我會請質疑者參考一下香港大學的《校委成員指引和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for Members of the Council)的5.1至5.3節。當中列明了公職人員(即港大校委成員)該恪守的七項「諾倫原則」(Nolan Principles),包括無私、正直、客觀、負責、公開、誠實、以身作則。任公職者應盡可能向公眾解釋他們所作的決策,並以大學的最高利益,而非個人或委任他的機構的利益作依歸。會議保密在一般情況下是應該的,但現在港大的聲譽正因為校委的無理決定而蒙垢,他們還可以根據什麼守則不澄清自己的決定呢? 


得罪共黨的都沒有運行,你懂的,因此校委會以港大「長遠利益」着想,自然應該否決陳文敏。孔子:「君子於義,小人於利。」(《論語.里仁》)校委會的決定,正好完美地證明了自己到底是君子,抑或小人。



陳文敏:也無風雨也無晴
前後經歷了近兩年時間,副校長任命一事總算了結,對校委會否決任命我並不意外,反倒是對部份校委那種輕率和尖酸的言論感到悲哀,閉門會議是讓大家坦誠交換意見,但卻不等於可以不負責任地說出沒有事實根據的誹謗言論。或許,這正好指出,學位與人格修養和辦事能力是沒有必然關係的。

這幾天收到很多很多朋友的問候和安慰,得在這裡再一次多謝大家的關心。不少同事和同學的支持,可以算是對自己在大學三十年的工作的肯定,而不少海外學者的慰問,亦算是肯定自己在國際學術界的成就,當中尤其感激紐約大學的孔傑榮教授、墨爾本大學的Saunders教授、劍橋大學的Feldman教授和我院已退休的佳日思教授,他們每一位都是國際級的頂尖學者,本來都可置身事外,平日要找他們任何一位寫評核也絕非易事,但他們卻願意主動執言。學院內不少同事亦為校委的言論和決定感到忿忿不平,一句「有幸有他掌舵」已經是對自己最大的榮譽。我告訴大家,人生難免有起落,最重要只是如何面對,這麼多朋友對我的支持和關懷,已經是我最大的得著。

有同事提起一樁十年多前的事,他那時獲邀參加一個人權組織,他有點猶豫,問我意見,我當時給他的意見是:做你覺得應該做的事!有位前學生給我電郵,記得我曾說過,在課室無風無浪的環境,每個人均會支持人權法治這些觀念,但唯有在現實環境中,當要為這些價值付出代價時,才是對個人價值的真正考驗,現在她開始明白了!一位在讀的同學問我,理性堅持有用嗎?我們已用盡所有理性的途徑,但改變到甚麼?我告訴她南非的故事,不堅持就只會是放棄,如果不是有心人一直堅持下去,又怎會見到種族隔離政策終被取締的那一天?一時的挫折又何須太介懷?有朋友給我送上蘇軾的「也無風雨也無晴」。一位台灣作家朋友勉勵我,在這樣的動盪亂世裡,我們可能需要更大的氣魄來面對問題。 


周末出席一個喪禮,人生在世,轉眼間又化作塵土,起落在所難免,分別只是用甚麼態度面對。 





3 則留言:

Unknown 說...

你好,祝週末快樂!

Unknown 說...

雨大俠, 最近發表的兩篇文章 Nonna 給個讚!

Shu Siu (如心恕也) 說...

雨兄,你說得十分好!現在有很多人都只問立場而不深究事實,全都人云亦云,完全無獨立思考。
我相信這些人就算讀幾多書都好,如果沒背景的話便一世都會受人播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