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

親情.... 金錢




榮光街收購重建項目


停筆近兩個月,一切都安好,日常生活基本如常,打羽球和做gym; 體重,血壓和血糖也控制在安全水平上;但晚間便忙個不了,老雨並非揾份「秘撈」,年紀大了,那裏還有這麼精力。事緣香港與温哥華的時間差,晚上正是香港的白天,為香港親屬執筆代勞,竟然用了整整個半月的晚上,每晚差不多是凌晨三、四點才擱筆,間中有一兩次是「通頂」;寫了共萬字,七份稿件修訂過十二次,在電腦上要開一個特別檔案,歸納事情的事實、港方親屬的意見、他們用WA給我的訊息、有關部門的文件等,在檔案中分門別類,看來真是一個很大的Project--- 是啊!涉及的金額是近千萬內的二百五十萬、也可以說這些金錢是這事件的「元兇」。


雨嫂的祖母以雨嫂父親和二叔的名義,在1957年以港幣一萬五千多元購入榮光街一層住所物業﹔對了,就是現時市區重建局收的庇利街/榮光街收購重建項目內的其中一個單位 …… 是六十年後今天發生事的爭端。看倌們一定會很奇怪,為何老雨在上面介紹,「雨嫂父親和二叔名義購入榮光街一層物業」,因為在現時被市建局收購前,早在1987年,這個物業發生了一次業權糾紛。大家一定想,定是個二叔立壞心腸想吞了大哥的半份業權,並非如此,而是一個與業權「唔啦更」的人,使「計」去企圖吞全個物業,她是雨嫂父親兩兄弟的細妹,即姑姊,她很攻心計和不動聲色,用兩三年隱敝時間打她大哥措手不及。
很佩服這位女士的沉着和耐性,由步署、行動到突破,起碼花了兩三年時間,沒有任何跡象使人起半點疑心。她先利用手段迫使二哥將半份物業擁有權轉名在她名下... 


什麽手段?她二哥住公屋,可能就是這個原因,住公屋而另有物業,在當年可能會被房署收回公屋單位,另外,她當然是給她二哥一些好處,或者是三幾萬港元吧。他弟妹倆辦妥轉名手續各得所需後,還每年到大哥處拜年,恭喜恭喜的若無其事把這個大哥蒙在鼓裏。人在安穩時警覺性不會高,雨嫂父親其實收過電費單,一向是用二弟的名字,竟轉了三妹的名下而感覺奇怪,一家人嘛!並沒追究箇中原因。這個奪產步署靜稍稍的如是者潛伏了兩年才爆發,19878月,雨嫂父親收到律師信,因為他只擁有半份業權,另半份業權持有者要追收兩年佔用物業另一半的租金,一看原訴人竟是自己的三妹,真氣得要死!



終於還是「庭外和解」,雨嫂父母親生生借借籌錢,付十二萬港幣將另半業權「買」回來…… 那一刻,對老人家打擊很重,1998年老人家病危,兒女們問是否需要通知二叔和姑姊,老人家搖搖頭說﹕「不用了!」
這是上一代的故事,今天的故事留待下回再說…… 

(筆者註﹕文中有誤植白字,仍筆者學術不足及疏懶校對,也可能行長文勞累所致,煩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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