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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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馬大橋去年78日恐怖奪命車禍。3名田螺車司機在機場工作近23小時後,下班駕乘七人車出青衣,行經觀景台橋口附近,疑有人疲勞過度打瞌睡,引致該車失控狂撼鐵欄,並擦撞欄杆滑行80米,靠窗小睡的後座乘客,慘遭削去半邊頭顱喪生,35歲司機馮立輝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判入獄20個月,停牌3年。


案發於清晨6時半左右,58歲死者覃家松坐在肇事私家車的後座,私家車在青嶼幹線發生交通意外,救護員到場證實死者已死亡,發現死者扣上安全帶,但他的頭部伸出左邊碎裂車窗外,頭部重創,頭骨及腦漿外露。


被告警誡下表示,他和死者及另一乘客受僱建築公司為混凝土車司機,3人同於77日上午7時半開始工作,下班後,公司沒有安排地方給他們休息,也沒有安排交通工具接載他們回家,只是由他負責駕車將死者及魏從機場載往青衣,行車時實在太勞累了,感到疲倦而閉目,便向左擺去第一條行車撞到欄杆。被告指他們三人原本由上午7時半工作至同日傍晚5時半,但超時工作至翌晨6時左右,當私家車駛至東涌時感覺左邊車身撞到和擦過一些東西,突聽到「呯」一聲巨響,出事了。被告沒有向法官求情,相反的是他情願死的是自己,不想別人因自己而受到傷害。


這位被告是一位與你和我一樣的普通市民,為口奔弛,養妻活兒。事前沒有任何意圖或企圖去犯案,傷害別人,畢竟這涉及一條寶貴生命,但種種的環境因素和條件導致這個不幸。法官好像沒有考慮這一點,如此的判決是否重了呢?



而下面的判决,犯罪者不務正業、將自己的「政治理念」强加在香港市民的頭上,並處心積慮地、有計劃有預謀、接二連三的破壞法紀,不單是如此,而且助長事後衍生的「佔領運動」「暴力抗爭」等無法無天事件。他們當然要接受刑責,但尊貴的法律界,自視為公正的法官,竟然.....


衝擊政總三小子 分判社服令及緩刑



 2016-08-16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前年九月廿六日晚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攀爬圍欄及呼籲集會人士擅闖封閉的政府總部東翼廣場,令在場人士擔心社會安寧受破壞,也引起其後更激烈的政治事件,拉開「佔領運動」序幕。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秘書長黃之鋒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以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黃之鋒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羅冠聰120小時社會服令。由於周永康下月將赴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碩士課程,未能履行服務令,故判他入獄3周,緩刑1年。


黃之鋒判刑前直播指無悔意

在今早判刑前,黃之鋒淩晨在facebook進行直播,回顧指被起訴過程歷時兩年,坦言感到事件嚴重,但他仍無任何悔意及不會後悔,因為他相信公民抗命,即使面對打壓,未來都會繼續公民抗命以改變體制。

黃之鋒坦言,原本最壞打算是被判監,現會承擔法律責任完成社會服務令。他並認同法庭判決並未考慮事件引發佔領運動的後果,同時感激裁判官肯定他們的行動是出於公眾利益而非為私利。黃之鋒表明,今次判刑後,更有決心投入公民抗命,進行非暴力抗爭。



被判囚3周但緩刑1年的周永康表示,難以預料律政司會否上訴。他揚言無悔當時的決定,但未知判決會否影響其英國簽證9月到英國升學。不過認為審批簽證過程,正好是國際社會對香港人權案件看法的試金石。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指出,黃在基督教家庭長大,一二年始活躍社運,公民廣場行動屬集體的戰略性決定,目的以和平行動喚醒港人對事件關注,黃對於有保安員受傷感到不安及願負責。羅的代表律師求情指羅非常關注社會事務,母親也支持他。周代表律師指,周會見感化官時表現有禮及主動合作,報告不建議周接受感化或社服令,認為他能自我反省。


張天雁裁判官判刑指出,年輕人對時局不滿而勇於發聲,若行為無違反法律,本身並無不對。年輕人想法可貴之處是他們往往較為純真,不顧及實際利益,但因此較衝動偏激,不會太想後果,如錢幣的兩面,有美好也有缺失。但法庭必須考慮被告人違法的動機及目的,信納三人真心為政治理念表達意見,目的非為私利及傷害人。若考慮事件後的政治環境而判以阻嚇性刑罰,並不公平。


張官續稱從錄影片段所見,三名被告主張和平、理性及非暴力,但事實上最可能受傷的是爬欄的被告及其他參與者,慶幸保安員只是輕傷,三人無疑「行為鹵莽」,但非十分暴力的一類,也非刻意傷害保安或警務人員,只是為了進入政總前地,圍成一圈及喊口號。當大批示威者進入公民廣場,若強行推開大門,的確令在場人士擔心社會安寧受破壞。律政司發言人指,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以決定要否跟進。


  

屈穎妍:ISIS作惡背後理念純真似黃之鋒 官輕判如「神的寬恕」



201681813:30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張天雁日前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前年926日進入「公民廣場」案件作裁決。專欄作家屈穎妍批評有關裁決,認為三人只被判社會服務令和緩刑如同被「神功護體」,諷刺指「我以為我走進了教堂,看了一幕神的寬恕」。她不認同裁判官體諒三人違法背後的動機是基於純真的理念,反問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IS「綁着炸彈來的,哪個不是純真年輕人?」、「看來世界也該寬恕他們,對不對?



嘆法律成操控者把戲

對於三人被判社會服務令和緩刑,屈穎妍感不滿,認為法庭的判決反映「法律成了操控者的把戲」,「比一個無法的社會更無天」。她形容三人「威水步出法院」,證明只要「做領袖、做出頭鳥,有人識,你就有神功護體」,結果令很多市民對法院某些判決失望、對法治感絕望



指法官判決如「神的寬恕」

屈穎妍指自己以前相信法官「不看情、只閱法」,「甚至天真地以為法官連報紙都不看,免得判斷受外界的資訊左右」,但諷刺指今次法官判決「不單有情,還有義」。她解釋,判詞指「以寬容態度,了解他們違法背後的動機……年輕人可貴之處是純真,毋須顧及實際利益,但可能較衝動偏激」,屈穎妍認為此不符合法理,更指「感人啊,我以為我走進了教堂,看了一幕神的寬恕


最後,她又以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IS與三人相比,指兩者都是基於對理念的堅持而違法,反問「綁着炸彈來的,哪個不是純真年輕人?他們一樣不顧利益、一樣較為偏激,以此推論,看來世界也該寬恕他們,對不對?」

(上文主要新聞稿件及圖片,轉自香港星島日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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